遺產稅計算機

作者: Henrick Yau

計算機

遺產稅課的是課稅遺產淨額:遺產總額先減免稅額 1,333 萬元,再減各項扣除額,剩下的才按 10%、15%、20% 三級累進稅率課徵。

扣除額才是真正拉低稅額的部分:配偶扣除額 553 萬元、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每人 56 萬元、喪葬費 138 萬元。本試算適用繼承事實發生日在民國115年(西元2026年)1月1日以後者。

遺產與繼承人

免稅額、扣除額與稅率(可自行調整)

遺產稅課的是「課稅遺產淨額」

遺產稅不是把遺產總額直接乘稅率。先減免稅額1333萬元,再減各項扣除額,剩下來的課稅遺產淨額才適用累進稅率:5621萬元以下課10%,超過5621萬元至1億1242萬元的部分,先課徵5621000元再加超過部分的15%;超過1億1242萬元的部分,先課徵14052500元再加超過部分的20%。

本試算適用繼承事實發生日在民國115年(西元2026年)1月1日以後的案件。遺產稅看的是死亡日期,不是申報年度。115年的數字和114年完全相同——三項物價指數漲幅都沒有達到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的10%調整門檻。

扣除額才是真正把稅拉下來的部分

  1. 喪葬費扣除額:138萬元,不論實際花多少都是定額。
  2. 配偶扣除額:553萬元,只要有生存配偶就可以扣。
  3. 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:每人56萬元。其中有未成年者,還可以按其年齡距屆滿成年的年數,每年再加扣56萬元。
  4. 父母扣除額:每人138萬元。
  5. 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:每人693萬元,金額最大的一格。
  6. 受被繼承人扶養之兄弟姊妹、祖父母扣除額:每人56萬元。
  7. 未償債務、應納未納稅捐等:按實際金額扣除。

另外,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具在100萬元以下、職業上之工具在56萬元以下者,不計入遺產總額。

未成年加扣的年數,算到18歲不是20歲

民法已經把成年年齡下修到18歲,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也隨之從「屆滿二十歲」改為「屆滿成年」,自112年1月1日起發生的繼承案件都適用。仍然按20歲去推年數,一個未成年子女就會多算出兩年、也就是多算112萬元的扣除額,申報後被剔除是很常見的事。

另一個要記住的規則是:距屆滿成年的年數,餘數不滿1年者以1年計算,也就是無條件進位。10年又4個月要算成11年,不是10年。

你的核定稅額為什麼會不一樣

遺產總額必須按繼承開始時的時價認定:土地按公告土地現值、房屋按評定標準價格,不是市價,也不是你認為值多少。本試算沒有納入農業用地扣除額、死亡前6至9年內繼承且已納遺產稅財產的遞減扣除、公共設施保留地、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,以及軍警公教人員因執行職務死亡的免稅額加倍。拋棄繼承會改變扣除額的人數,也會改變結果。贈與稅是另一套規定,每一贈與人每年有244萬元免稅額。正確稅額請以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的核定為準。

常見問題

遺產沒有超過免稅額,還要申報嗎? 要。是否課稅和是否應申報是兩件事,未達課稅門檻仍應辦理申報,取得核定通知書後才能辦理繼承登記。

配偶扣除額553萬元,是不是配偶實際拿到多少才扣多少? 不是。配偶扣除額是定額553萬元,與配偶實際分得多少無關,只要繼承開始時有生存配偶就可以扣。

免稅額1333萬元是每個繼承人都有一份嗎? 不是。免稅額是按被繼承人計算的,一件繼承案件只有一份1333萬元,不會因為繼承人多而增加;會隨人數增加的是扣除額。

贈與和遺產可以一起規劃嗎? 可以,但兩者稅率結構不同,贈與稅有每年每一贈與人244萬元的免稅額。死亡前2年內贈與特定親屬的財產還要併入遺產總額,實務上建議先向國稅局確認。